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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20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04 15:40 来源: 点击量: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对2020年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规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招生也是育人”的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

2.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3.确保考生的自主报考,鼓励跨学院交流以及接收不同招生单位的推免生;

4.进一步加强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导师组的指导作用;

5.以人为本,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田 捷

成员:梁继民 王忠良 秦 伟 黄力宇 庞辽军 张 毅

王 福 胡 波 吕锐婵 朱守平 陈雪利

监督:王丽玲

秘书:王佩瑶梁映雪

三、推免生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5.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纪行为记录。

四、报名及复试

9月5日起推免生登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报名平台系统进行预报名(网址:http://yjsxt.xidian.edu.cn/pub),并联系意向导师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学院予以预录取。

9月28日起推免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考;我院每个工作日会在系统上集中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点击确认同意复试并根据意向导师组决定的复试时间前来复试。

申请直博的推免生,请务必于9月24日前将申请意向及成果材料电子版发到yxliang@xidian.edu.cn,学院统一组织评审。

学院接收推免生分为二类:

1.招生宣传全国校园行活动录取者

此类推免生复试成绩以宣讲校园行复试成绩为准,不再另行安排复试;

2.其他推免生:

未参加宣讲校园行活动的推免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推免生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由报考导师组决定。

考核内容:

面试:英语口语与听力、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并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五、推免生录取

经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我院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录取通知。

1)招生宣传全国校园行录取的推免生:9月29日前完成报考,并于9月30日下午16点前完成录取确认。

2)本校推免生已通过西电预报名系统报名并复试拟录取的校外推免生:9月29日前完成报考,并于9月30日下午16点前完成录取确认。

3)其他推免生:应在接到录取通知当天的中午12时前点击确认同意录取,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需要向学院办公室提前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征得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同意后,可延后2小时。

请注意:因导师招生名额有限,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时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取消录取通知,把录取机会留给其他推免生。

4)推免生点击同意录取后,正式成为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推免生,我校一律不予取消。

5)今年我校专业目录按一级学科制定,因此教育部推免系统中考生报考时只选择报考导师所在学科和学科方向,导师研究方向可参考201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所有推免生接收导师的确定以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为准。

6) 二次报考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通知并第二次向我院提出报考申请的推免生,我院视为二次报考推免生,学院将在综合考虑已录取人数、学位类型等因素再决定是否录取。

二次报考推免生的录取领域限报085230生物医学工程。奖助金低于首次报考推免生一个等级。

7)奖学金设置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设置

奖助金类别

奖助金等级

金额

比例

国家奖学金

/

20000元/年

3个

国家助学金

/

6000元/年

100%

学业奖学金

一等

4500元/年

25%

二等

3500元/年

35%

三等

2000元/年

40%

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

助研

研一

100元/月

100%

研二

研三

导师根据学生表现情况发放助研经费,无上下限

助教

视工作量而定

各单位根据岗位需求聘任

研辅(经导师同意)

1200元/月

考核评优+300元

注意: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分10个月发放。

优秀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

等级

条件要求

金额

特等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西电排名前1%的推免生

2万元

一等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西电排名前5%的推免生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排名前1%的推免生

1.5万元

二等

“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推免生

1万元

直博生专项奖学金

等级

条件要求

金额

特等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西电排名前1%的推免生

5万元

一等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西电排名前5%的推免生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排名前1%的推免生

2.5万元

二等

其余直博生

2万元

弹性直博生专项奖学金

条件要求

等级及金额

全部弹性直博生

所得硕士奖学金+1万元

六、信息公开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我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校纪委:029-81891725

研究生院:029-81891244

学院:029-81891070

七、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4)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5)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报所在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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